濮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全文共分为八章,包括总则、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和义务、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投诉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该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规定了该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该条例适用于濮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的建设活动。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建设行为,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是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和义务,主要规定了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中应当承担的质量管理职责和义务。具体要求如下:
1.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2. 对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同时建立健全材料和设备的保管制度,加强对材料的保管和设备的保养维护。
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测和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设备的要求;
检测的内容、方法和技术标准;
检测结果的评定标准和程序;
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
三、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
第三章至第五章分别对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了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第三章规定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设备的要求;第四章规定了检测的内容、方法和技术标准;第五章规定了检测结果的评定标准和程序;第六章规定了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第七章及第八章分别是关于投诉处理及法律责任的规定。